(原标题: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候选人资格,提出建议;每年至少审查一次董事会架构、规模及组成,提出调整建议;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审查;协助董事会维持董事会技能表并提出继任计划建议;对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监督董事任职资格,发现不符者及时建议解任。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可由主任委员召集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若未被采纳,董事会应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