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且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股东会决议违反规定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