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管理层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健全董事及高管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设立董事会提名及薪酬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并建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人选提名、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