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与议事规则,以及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章程修改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3,550,000,000元,股份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公司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回报,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