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资格、会议召开、表决、决议、会议记录等内容。规则强调股东会应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股东权利,规范会议程序。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可根据特定情形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规定。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结果需当场公布。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