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高新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05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0579%,会议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医疗器械产业公司47%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