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职权范围)
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78)根据董事会决议成立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ESG委员会),明确其职权范围。ESG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的3名成员组成,其中至少三分之二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设主席及秘书各一名。委员会获授权审阅、评估及监督公司在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的管理架构、目标、策略和关键绩效指标,包括气候相关风险与机遇的识别与应对。委员会负责监督ESG政策实施,审视行业趋势与同业实践,评估公司ESG表现对利益相关方的影响,并审核公司ESG报告及其他公开披露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会议决议由多数票通过,主席可投决定票。委员会下设ESG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执行ESG工作计划、数据收集、培训组织及协助编制年度ESG报告。委员会须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成果及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