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致股东通函之补充通函;有关经重续租赁协议的主要及关连交易及股东特别大会补充通告)
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补充通函,就经重续租赁协议的主要及关连交易事项作出补充披露,并发出股东特别大会补充通告。该经重续租赁协议由公司作为承租人与控股股东海口美兰(持有公司50.19%股份)于2025年11月3日订立,租期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涉及美兰机场一期及二期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等资产。年度基准租金约为人民币4.58亿元(不含增值税),参考独立估值师威格斯资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市场租金评估结果厘定。协议须经独立股东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生效。董事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八方金融均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公司将于会上新增一项决议案以批准该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