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美兰空港(00357.HK):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致股东通函之补充通函;有关经重续租赁协议的主要及关连交易及股东特别大会补充通告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致股东通函之补充通函;有关经重续租赁协议的主要及关连交易及股东特别大会补充通告)

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补充通函,就经重续租赁协议的主要及关连交易事项作出补充披露,并发出股东特别大会补充通告。该经重续租赁协议由公司作为承租人与控股股东海口美兰(持有公司50.19%股份)于2025年11月3日订立,租期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涉及美兰机场一期及二期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等资产。年度基准租金约为人民币4.58亿元(不含增值税),参考独立估值师威格斯资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市场租金评估结果厘定。协议须经独立股东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生效。董事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八方金融均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公司将于会上新增一项决议案以批准该协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美兰空港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