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7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