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接收国家资本性拨款资金并通过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其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将接收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拨付的2.6亿元国家资本性拨款,通过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委托贷款形式实施,贷款期限3年,利率2.8%,用于支持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中国化工为公司股东,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次委托贷款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有利于项目实施和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