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履行拟定人选、审核资格、向董事会提出任免建议等职责,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记录保存。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