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委员会的设立目的、人员构成、职责权限及会议运作机制。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委员会负责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内部控制制度,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