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维力医疗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5名,代表股份占比1.76%。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