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彭昕)
彭昕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承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关联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3家,在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将遵守相关法规,接受监管,履行独立董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