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之补充公告)
兹提述高山企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发布的公告,有关订立配售协议。本公告为补充公告,应与此前公告一并阅读。配售事项的配售期间为自配售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止,或公司与配售代理书面协定的更晚日期及时间。承配人不得在2026年4月22日或之前出售任何配售股份。本次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本集团未来一至两个月的一般营运资金,具体分配如下:约6%用于支付专业费用,约35%用于支付员工薪金,约59%用于支付公用事业费用及其他费用。除上述补充资料外,原公告内容不变。配售事项须待配售协议项下条件达成后方可完成,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交易可能不会进行,买卖公司证券时应审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