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作为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
于2025年12月11日,兴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32)的附属公司绿金租赁与承租人呼和浩特市富升热力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以人民币32,000,000元(约港币35,232,000元)收购位于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的若干指定供热设备及设施,并返租予承租人使用,租期为六年。该交易构成上市规则下的须予披露交易,因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融资租赁总付款额约为人民币39,628,000元,包括本金及利息,按季支付。承租人需支付人民币1,600,000元作为免息保证金。担保人赵培军、王国厅、李建明、呼和浩特市华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及内蒙古正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提供个人及公司担保,同时承租人及担保人以其供热许可证应收款及股权提供质押。董事认为交易属公平合理,符合集团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