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要求在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业绩预告、募集资金使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等事项。制度还规定了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的信息告知义务、报告程序、保密责任及违规追责机制,旨在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