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谭国春))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谭国春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未在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