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2月))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任期内不得无故解除职务。委员会可下设工作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协助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记录报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