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任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开展项目初审、评审及提案工作,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决议事项须书面提交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