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