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升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具体包括:未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一年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及现任董监高未被立案侦查或调查;控股股东近三年无严重损害公司或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近三年无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