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应专户存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质押等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审批程序,闲置资金可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公司应定期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