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常设议事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可包括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任由董事会任命,主持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职责、工作方式、会议制度、决议程序及会议记录保存等内容,并明确委员会行使职权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