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权需不少于三分之二成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利害关系时实行回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