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会议表决方式包括现场和网络投票,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按规定披露会议决议及律师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