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明确适用范围包括登记在本人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规定股份不得转让的情形,如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性转让。明确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间,如定期报告公告前等。要求董事、高管在买卖股票前披露减持计划,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申报与披露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