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考核标准并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董事和高管进行绩效考评,并提出薪酬建议。相关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