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各委员会均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战略委员会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提名、审计、薪酬委员会均含两名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中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各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战略发展、董事及高管选聘、财务审计监督、薪酬考核等事项的研究与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各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并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