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人声明(李思飞))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安梅霞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安梅霞已书面同意该提名。提名人确认其已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工作经验,未发现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持股,未在相关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过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且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