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激励约束并重等原则。薪酬方案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并披露,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薪酬发放结合任期和绩效,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财务数据。公司建立绩效考核、薪酬调整及止付追索机制,对财务造假等情况可追回已发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