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明确投诉受理渠道包括电话、邮件、传真、信函、来访及监管机构转交事项。公司证券部门负责投诉的接收、记录、调查、处理与反馈,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投诉事项涉及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内容。公司应在受理投诉后30日内办结并答复,情况复杂的可申请延期。制度还规定了投诉台账管理、信息保密、重大投诉上报机制及对信息披露和治理问题的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