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审议薪酬政策、绩效考核、股权激励计划、董事及高管薪酬、解聘赔偿安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履职时公司相关部门应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