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须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需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方面发挥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