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了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相关职责。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会议可讨论审议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并须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为会议提供支持,会议记录及档案需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