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9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崔占海于2025年12月8日使其持有的三份雇员股份期权失效,每份涉及18,000股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合计54,000股期权失效。该等期权的行使期限均为自不同起始日(分别为2021年4月1日、2022年4月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27日,行使价均为每股76.36港元,期权金额为零。交易后,崔占海分别持有36,000、18,000和0股相关证券权益。崔占海为与受要约公司及要约人有关连的第三类联系人,本次交易为其本人账户进行。
上述披露系因应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透过协议安排进行私有化的相关要求而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