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并审核相关人员人选,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职责包括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审议董事及高管人选等。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成员过半数通过。相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有效期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