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亦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职权范围,召集人应在规定时间发出通知。会议采取现场或电子方式召开,表决方式包括网络投票。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2/3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遵守程序合法性,股东可依法申请撤销违规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