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与程序、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及离职后责任义务等内容。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情形。规定了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须继续履行公开承诺和保密义务。同时明确了在特定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并对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情形设定了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