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制度规定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要求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及时登记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须追究责任并披露。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部门、控股子公司及相关参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