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相关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关联人为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重大信息包括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如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诉讼仲裁、人事变动、经营环境变化、会计政策变更、股东持股变动等。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立即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是否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组织公告披露。公司实行信息保密制度,防止内幕交易。对于瞒报、漏报造成信息披露违规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