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职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须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且不得存在不得担任高管的情形。公司应在原任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3个月由董事长代行。公司应为秘书履职提供便利,并签订保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