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设召集人一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