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任程序、责任义务、承诺履行及离任审计等内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起生效。在特定情况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辞职情况。离任人员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内控审计部负责监督。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需继续履行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离职人员还需接受离任审查,发现违规问题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