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本文件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董事會提名、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規則》,旨在健全董事會機制,規範提名、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運作。委員會由3至7名非執行董事組成,其中多數為獨立董事,並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評估董事會架構及組成;物色並推薦董事人選;審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資格;制定薪酬政策與考核標準;評估與批准解僱或罷免董事的賠償安排;審查股份計劃;確保董事不參與自身薪酬決定等。委員會每年需評價董事會技能表,提出繼任計劃建議,並對獨立董事的獨立性進行評價。會議分為定期與臨時會議,須半數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記錄須保存於公司中國境內住所。委員會可聘請中介機構提供專業服務,費用由公司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