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建议取消监事会;建议修订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及2025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通告)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建议委任胡有成为非执行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16万元(税前)。董事会建议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此次修订拟删除章程中关于类别股东会的条款,因根据中国新法规,内资股与H股被视为同一类普通股,权利相同。相关议案将在2025年12月30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会及内资股类别股东会上审议。董事会认为上述议案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建议股东投票赞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