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信息披露需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指定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