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规范董事选举行为,保障中小股东权益。细则规定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确保独立董事比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细则明确了投票计算方式、选票有效性及当选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