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辞职、任期届满、被解任等原因离职的情形。明确离职程序、移交手续、持股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及离职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25%。离职人员须继续履行忠实、勤勉、保密义务,未履行承诺或移交瑕疵将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