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在选举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投票数按持股数乘以应选人数计算。董事候选人需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票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将进行后续选举或重新召开会议。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